颱風停電冰箱食物還能吃嗎?冷藏、冷凍判斷一次看

颱風天最怕的不是冰箱沒東西,而是停電之後捨不得丟,覺得「聞起來沒有壞,煮一煮應該還能吃」。

花媽先講:停電後不要一直打開冰箱檢查。每開一次門,冷空氣就跑掉一點,食物能維持低溫的時間也會跟著縮短。

停電第一件事:先把冰箱門關好

停電時先做這幾件事:

  1. 冰箱與冷凍庫盡量不要開。
  2. 記下停電大約從什麼時間開始。
  3. 有保冷劑或冰袋,可集中放在容易腐敗的食物旁邊。
  4. 不要因為怕浪費,一停電就把所有食物拿出來煮。

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建議,災時應優先食用冰箱中容易腐敗的食物,之後再使用可常溫保存的罐頭、泡麵或餅乾。

冷藏食物怎麼判斷?

食品安全的重點是溫度,不是只靠味道。

食藥署指出,攝氏7~60度屬於「危險溫度帶」,許多細菌在這段溫度中容易快速繁殖。冷藏食物原則上應維持在7度以下,已烹調或容易腐敗的食品最好維持在5度以下。

如果停電時間不清楚,肉、魚、海鮮、乳製品、蛋類、剩菜等已經明顯回到常溫,花媽不建議再拿來賭。

而且食物聞起來正常、看起來沒有變色,也不能保證安全。不要為了確認而試吃一口。

冷凍食品退冰了,還能不能留?

冷凍庫也要先看實際狀態。

如果食品仍然很冰、保有冰晶,代表尚未完全退冰;如果已完全變軟、回到接近室溫,或不知道在這個狀態放了多久,就不要勉強留下。

政府資料提醒,裝滿的冷凍庫在不開門、設備狀況正常的情況下,保冷時間通常比只裝一半更久;但這只能作為一般參考,實際仍會受冰箱性能、室溫、原本溫度與開門次數影響。

所以不要只用「停電幾小時」決定全部能不能吃,還要一起看食物溫度、冰晶與退冰程度。

重新煮熟,不代表一定安全

有人會想:「沒關係,等等煮滾就好。」

充分加熱確實是重要的食安步驟,食藥署建議食物中心溫度應超過70度。但如果食品已在不安全溫度放太久、明顯變質,或來源與保存時間無法確認,就不應只靠重新加熱補救。

花媽的原則是:

保存狀況確定,才談加熱;保存狀況不確定,就不要拿全家人的肚子做實驗。

泡過水的食品要特別小心

如果颱風造成淹水,泡過水或包裝破損的食品不要食用。

罐頭若有生鏽、裂痕、嚴重凹陷、膨罐或變形,也不要因為外表擦乾了就繼續吃。接觸到污水的餐具、料理台與設備,要完成清潔與消毒後再使用。

飲用水若有污染疑慮,也不要直接生飲,應依當地政府最新通知處理。

夏天熟食不要一直放桌上

食藥署提醒,調理好的食物一般不要在室溫放超過2小時;夏天室溫超過32度時,不要放超過1小時。

颱風天大家可能一次煮很多,但吃不完的熟食如果沒有穩定冷藏環境,就不要長時間放著等下一餐。

花媽這次決定:放

遇到以下情況,花媽決定:放。該丟就丟。

  • 不知道停電多久。
  • 食物已明顯恢復常溫。
  • 冷凍食品完全變軟,而且不知道退冰多久。
  • 食品或包裝泡過水、破損或變形。
  • 已出現異味、黏液、變色或其他異常。
  • 自己心裡已經不確定,還想靠「煮熟看看」碰運氣。

食物丟掉會心疼,但食物中毒更麻煩。尤其家裡有長輩、幼兒、孕婦或免疫力較弱的人,更不要勉強。

花媽最後提醒:停電時少開冰箱,先吃容易壞的,再吃常溫食物;不確定保存狀況,就不要拿全家人的健康賭一餐。

你們家颱風天停電,第一個會先處理冷藏、冷凍,還是先找泡麵?

官方資料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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