颱風天最怕的不是冰箱沒東西,而是停電之後捨不得丟,覺得「聞起來沒有壞,煮一煮應該還能吃」。
花媽先講:停電後不要一直打開冰箱檢查。每開一次門,冷空氣就跑掉一點,食物能維持低溫的時間也會跟著縮短。
停電第一件事:先把冰箱門關好

停電時先做這幾件事:
- 冰箱與冷凍庫盡量不要開。
- 記下停電大約從什麼時間開始。
- 有保冷劑或冰袋,可集中放在容易腐敗的食物旁邊。
- 不要因為怕浪費,一停電就把所有食物拿出來煮。
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建議,災時應優先食用冰箱中容易腐敗的食物,之後再使用可常溫保存的罐頭、泡麵或餅乾。
冷藏食物怎麼判斷?
食品安全的重點是溫度,不是只靠味道。
食藥署指出,攝氏7~60度屬於「危險溫度帶」,許多細菌在這段溫度中容易快速繁殖。冷藏食物原則上應維持在7度以下,已烹調或容易腐敗的食品最好維持在5度以下。
如果停電時間不清楚,肉、魚、海鮮、乳製品、蛋類、剩菜等已經明顯回到常溫,花媽不建議再拿來賭。
而且食物聞起來正常、看起來沒有變色,也不能保證安全。不要為了確認而試吃一口。
冷凍食品退冰了,還能不能留?

冷凍庫也要先看實際狀態。
如果食品仍然很冰、保有冰晶,代表尚未完全退冰;如果已完全變軟、回到接近室溫,或不知道在這個狀態放了多久,就不要勉強留下。
政府資料提醒,裝滿的冷凍庫在不開門、設備狀況正常的情況下,保冷時間通常比只裝一半更久;但這只能作為一般參考,實際仍會受冰箱性能、室溫、原本溫度與開門次數影響。
所以不要只用「停電幾小時」決定全部能不能吃,還要一起看食物溫度、冰晶與退冰程度。
重新煮熟,不代表一定安全
有人會想:「沒關係,等等煮滾就好。」
充分加熱確實是重要的食安步驟,食藥署建議食物中心溫度應超過70度。但如果食品已在不安全溫度放太久、明顯變質,或來源與保存時間無法確認,就不應只靠重新加熱補救。
花媽的原則是:
保存狀況確定,才談加熱;保存狀況不確定,就不要拿全家人的肚子做實驗。
泡過水的食品要特別小心
如果颱風造成淹水,泡過水或包裝破損的食品不要食用。
罐頭若有生鏽、裂痕、嚴重凹陷、膨罐或變形,也不要因為外表擦乾了就繼續吃。接觸到污水的餐具、料理台與設備,要完成清潔與消毒後再使用。
飲用水若有污染疑慮,也不要直接生飲,應依當地政府最新通知處理。
夏天熟食不要一直放桌上
食藥署提醒,調理好的食物一般不要在室溫放超過2小時;夏天室溫超過32度時,不要放超過1小時。
颱風天大家可能一次煮很多,但吃不完的熟食如果沒有穩定冷藏環境,就不要長時間放著等下一餐。
花媽這次決定:放

遇到以下情況,花媽決定:放。該丟就丟。
- 不知道停電多久。
- 食物已明顯恢復常溫。
- 冷凍食品完全變軟,而且不知道退冰多久。
- 食品或包裝泡過水、破損或變形。
- 已出現異味、黏液、變色或其他異常。
- 自己心裡已經不確定,還想靠「煮熟看看」碰運氣。
食物丟掉會心疼,但食物中毒更麻煩。尤其家裡有長輩、幼兒、孕婦或免疫力較弱的人,更不要勉強。
花媽最後提醒:停電時少開冰箱,先吃容易壞的,再吃常溫食物;不確定保存狀況,就不要拿全家人的健康賭一餐。
你們家颱風天停電,第一個會先處理冷藏、冷凍,還是先找泡麵?
官方資料來源
- 衛生福利部|颱風來襲,切勿輕忽食品衛生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2704-22861-1.html
- 食品藥物管理署|食品中毒常見問與答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content.aspx?sid=2572
-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|防災也要顧食安:https://www.ey.gov.tw/ofs/15881103EFD02C4/db501bab-c6d8-4985-9f9c-6afdcf37391a
- 勞動部|停電安全事項要注意:https://fw.wda.gov.tw/wda-employer/home/file/2c95efb39e70661a019e7259e6d0206c




